贈與移轉

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如下:
免稅額
每1位贈與人244萬元為限
111年1月1日(含)以後
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扣抵稅額
贈與淨額(元) 稅率% 贈與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25,000,000以下 10 贈與淨額 ╳ 10% - 0
25,000,001-50,000,000 15 贈與淨額 ╳ 15%– 1,250,000
50,000,001以上 20 贈與淨額 ╳ 20%– 3,7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