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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土地後辦理自益信託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及重購退稅要件仍可辦理退稅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民眾於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後辦理自益信託,如該地上房屋仍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住宅使用,且不違背土地信託目的及符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應有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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